校內公告-苗栗縣立照南國中111學年度上學期八-九年級學生轉入公告
一、 依據「苗栗縣縣立國民中小學新生分發及入學辦法」辦理。依辦法第九條「額滿學校公布錄取名單後不再受理名單以外新生報到,學期中亦不受理學生轉入,其轉學或異動缺額應於寒暑假期間依設籍時間先後遞補。」實施。
二、 轉入名額:九年級:2名;八年級:10名。
三、 轉入條件:
1、 設籍學區內一定期間以上並有居住事實者始得轉入本校。有關居住事實得視需要要求提供相關佐證資料以資證明。
2、 轉入生入學先後順序依轉入生於學區內戶籍設籍日期排定。
3、 轉入生需與一位二親等內直系血親(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或監護人共同設籍並實際居住學區內始得入學。其居住之房舍應為自有或租賃並訂有租賃契約或相關證明者。依照設籍時間先後遞補。
四、 繳交資料:
1、 戶口名簿(需有詳細記事或戶籍謄本。轉入生需與一位二親等內直系血親 或監護人共同設籍,學區內遷移者請提供相關資料,如遷徙紀錄證明)
2、 以下資料任一:
(1) 轉入生之二親等內直系血親或監護人所立同址坐落學區內房屋經公證之租賃契約。
(2) 轉入生之二親等內直系血親、監護人或轉入生本人所有同址坐落學區內房屋所有權狀 (或房屋稅單)。
(3) 轉入生之二親等內直系血親或監護人所立同址坐落學區內房屋未經公證之租賃契約,以及轉入生直系血親或監護人之同址 110年12月31日前之水費、電費、瓦斯費或市內電話費帳單。
五、 繳件時間:111年6月27日(一)8:00至111年7月1日(五)12:0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包含補件。
六、 繳件地點:照南國中慎思樓二樓教務處。
發布時間: |
2022-06-24 14:46:51 |
發布單位: |
照南國中教務處 |